各縣(市)分公司、機關各科室(部):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,現將2018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4月8日(周日)正常上班。
節假日期間,各級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、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全體干部職工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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